【聯合報╱記者 孫中英】 2007.11.06 05:01 am 
 
目前壽險業,競相推出「帳戶型醫療險」及「限額型醫療險」,這兩種保險,到底怎麼分別?

國際紐約人壽協理譚光榮指出,所謂「帳戶型醫療險」,就是投保時約定的保險金額,就如同保戶開了帳戶,帳戶裡的錢,就是當初約定的「總保額」,例如100萬元。

保戶每次住院,會從中領取一筆醫療保險金,但如果保戶「身故時」,帳戶裏仍有剩餘,壽險公司會將剩下的錢,以身故保險金的方式給付給家屬。例如投保100萬元,生前住院獲理賠50萬元,身故後,剩下的50萬元,則由家屬領回。譚光榮說,由於帳戶型醫療險,多有壽險保障給付,因此,大多都是「主約」。

但「限額型醫療險」,就沒有身故保險金,多是採「附約」型式,若同樣投保「限額型醫療險」,保額100萬元,生前住院理賠50萬元,但剩下的50萬元,在身故後,壽險公司不會給付。

也因此,帳戶型醫療險的保費,會比限額型貴,前者一年支出至少2萬元,但限額型可以在1萬元左右。 

【2007/11/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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