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 蔡靜紋】 2007.12.19 02:27 am 

媒體人張小華(化名)今年下半年以來一直咳嗽,到市立醫院看診,醫生告訴他是某段氣管收縮功能較差,必須服藥治療。不過,張小華的咳嗽情況並未好轉,最近一、二個月甚至開始咳血,直到上周才被確診是開放性肺結核,必須立即住院隔離治療。

肺結核屬於法定傳染病,在一般人印象中,法定傳染病屬於醫療險的理賠除外項目,漫長的住院治療期間所累積的費用似的無法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觀念對嗎?壽險業者表示,肺結核病患能否申請住院醫療理賠,應視投保時間、各家保險公司保單條款而定。

根據無疆界醫師組織統計,2006年美國三大電視網最忽略報導的十項消息中,以全球每天肺結核死亡人數的消息居冠。由於宣導不足,時至今日,一般民眾聽到「肺結核」三個字仍驚慌不已。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結核病經由口沬空氣傳染,雖然近半世紀來,醫療技術已經可以治癒,仍是排名僅次於愛滋病、瘧疾的最致命傳染性疾病;目前全球每年有900萬人感染肺結核,有160萬到200萬人因肺結核死亡。

國泰醫院胸腔呼吸科醫護人員表示,感染開放性肺結核經住院治療兩周後,傳染力就會降低,但病患必須連續吃藥六個月。

由於治療時間漫長,患者的經濟收入可能受到影響,加上住院治療費用所費不貲,醫療險成為補貼開銷最佳幫手。

不過,並非每張醫療險都會理賠肺結核住院費用。保誠人壽主管表示,民國87年元月以前的醫療險保單示範條款中,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的項目,使得部分保險公司在87年以前銷售的醫療險保單,可能不理賠法定傳染病。

87年起實施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則將「法定傳染病」自「除外責任」規定中廢除,一旦罹患法定傳染病,照樣可以申請理賠。

至於曾染肺結核的民眾未來再投保醫療險時,是否會受到保險公司差別待遇?保誠人壽表示,肺結核的治療要持續半年以上才能治癒,因使治癒後三個月屬於觀察期,暫不承保;待三個月後,保險公司會看被保險人近一年的病史、治療用藥記錄、體檢報告和X光片等資料,看看後續追蹤是否正常,再評估是否承保。 

【2007/12/1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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