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7.12.27 02:40 am 

今年結婚的新人或離婚的怨偶,以及家中有小孩今年剛滿20歲、或是從學校畢業踏入職場的家庭,明年報稅可自由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納稅人可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所得稅法規定,不論是今年結婚或離婚,明年5月報稅可選擇單獨或合併申報。所謂單獨申報,就是夫妻兩人自己報自己的稅,各別計算所得額、免稅額和扣除額等;合併申報則是以夫或妻為納稅人,再扣除兩人合計的所得和扣免額計算稅額。

財稅官員說,如果夫妻倆都只是一般上班族,主要收入靠薪水,股利、營利所得或其他來源所得並不高,即使合併申報,可以有兩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免稅額也是單身的兩倍,事實上和單獨申報差不多。

但如果各自名下都有不少存款,就一定要單獨申報,否則就會浪費一個27萬元的利息收入免稅額。

至於家中有小孩今年剛從學校畢業或年滿20歲,明年報稅時也可以選擇單獨申報,或繼續由父母親列報為扶養親屬合併申報。

選擇那一種申報方式比較有利?官員說,如果小孩畢業後就找到工作,以選擇標準扣除額為例,小孩有免稅額、單身標準扣除額和薪資特別扣除額,合計為20萬1000元,如果小孩今年賺的錢高於20萬1000元,最好單獨申報。

若選擇合併申報,必須合計小孩的所得,可能造成適用稅率升級,得多花一筆稅金。如果小孩賺不到20萬1000元,因為還不到扣免總額,合併申報也無妨。

要注意的是,目前學生打工風氣很盛,許多家長在列報子女為扶養親屬時,忘了把子女打工賺的錢一起併入所得計算,等到收到補稅單才發現漏報。

財稅官員說,所得稅申報是以戶為單位,也就是說,家長列報子女為受扶養親屬,可享受一個免稅額,但受扶養親屬的所得也得計入整戶的所得。根據往例,除了子女打工收入,像是利息、獎金(獎學金除外)等所得家長也經常漏報。 

【2007/1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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