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01.25 03:34 am 

賣股票要小心。五區國稅局已建立股權移轉資料庫,將嚴密控管投資人買賣股票的交易資金流向。包括公司大股東、家族企業成員,一旦出現鉅額股權買賣,都會被查稅。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已經著手這項查稅計畫,也查獲一名投資人出售股票獲利1億餘元後,將其中600萬元現金交付其股票經紀人,做為仲介股票買賣佣金。經紀人誤以為股票買賣所得免稅,加上仲介佣金依法不必扣繳,國稅局根本無法查知這筆所得而漏報。結果被股權移轉資料庫列為異常對象,連補帶罰繳了300萬元所得稅。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證交所得目前確實免稅,但經由股權移轉資料庫設定的查稅指定,國稅局卻可以挑出包括:逃漏股利所得、仲介性質的佣金,以及生前移轉財產規避遺產稅或贈與稅的鉅額漏稅行為。部分案件的漏稅額甚至逾億元,逃漏情形十分嚴重,各國稅局均已列入年度重點查稅工作。

據國稅局指出,目前被稅捐機關視為熱門查稅案件的漏稅模式,首推公司大股東以股份作價,成立另一家空頭公司,轉而將手上原本投資在其他公司的股票,做為空頭公司的資本,順利將原本屬於大股東名下的鉅額股利所得,轉為空頭公司所有,大股東40%的股利所得稅因此瞬間蒸發。

空頭公司取得大筆股利後,再藉製造虧損等方式,達到免繳公司所得稅的目的。大股東本身及其所成立的空頭公司,藉此手法完全無稅負,國庫完全課不到其股利所得稅。

國稅局說,這種漏稅手法最常見在大股東與家族企業身上。曾經有一股市名人以此手法漏稅被查獲,漏稅額達數億元之譜。

據瞭解,五區國稅局都有相同的資料庫,但查核與選案的手法略有不同。不過,大股東的股權異動,或公司短期內出售大筆股票,一般個人擁有鉅額投資收入,或出售股票資金流向不明者,都是國稅局的查稅目標。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很多人以為股票所得免稅,不論如何處分股票買賣收益,國稅局根本無法查到,於是就對資金處理掉以輕心。國稅局說,股票交易有其特定的型式,資金流向又非常容易掌握,藉由完整資料庫輸入特定條件後,所有的股票買賣交易與資金去向,其實都難以遁形。國稅局說,股權移轉資料庫的查稅計畫,目前已是財政部列管、稅捐機關的重點查稅行動。 

【2008/01/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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