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8.03.24
【陳欣文/台北報導】

 宏利人壽推出「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一經醫師診斷符合保單保障的二十七項「特定傷病」者,即可按保險金額一次全部給付「特定傷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除了可以用來支付醫療費用,還可當做家庭預備金,由於這是業界少數不含壽險的主約形式健康險保單,保費比一般健康險便宜,屬性就像是健康險的「意外險」。

 目前市場上的重大傷病險保單類型不盡相同,就保單型式,可分為主約及附約;就保障期間,可分為限期繳費的終身險及定期險。

 另外,也可大致分為包含壽險和不包含壽險保障兩種型態,就理賠方式來看,則又可分為倍數型、一般型。

 整體來看,只要有包含壽險保障的健康險,保費自然較貴,例如同樣兩張涵蓋二十七項重大傷病保障的醫療險保單,男性二十五歲每一萬保額的費率,有壽險保障者要四百一十一元、沒有壽險保障者則只要二百三十四元。

 面對越來越多樣的健康醫療險保單,壽險業者表示,沒有所謂的好壞之分,只有適合與否的問題,尤其和保戶本身所重視的醫療品質更為相關。

 不過,隨著國內罹患重大傷病的人數逐年增加,壽險業者建議民眾可以重大傷病險作為健康險的主約。

 根據中央健保局日前發布的統計資料指出,國內目前有七十六萬多名民眾領有重大傷病卡,比起一九九六年健保開辦之初的二十九萬人,成長逾一.六倍。

 另外,健保局一年四千四百億元的健保費用,重大傷病就占了四分之一,費用增幅一度還超過健保總額成長。由此可見重大傷病的罹患率與醫療費用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用重大傷病險當成健康險的主約,好處在於可以減輕患者以及其家人面對重大傷病時,所產生的經濟負擔壓力。

 但是,以「完善」的醫療保障來看,壽險業者則認為,以一般帳戶型的醫療險來保障住院的醫療品質,再搭配重大疾病險,來防範重大疾病帶來的沉重經濟壓力,是比較妥善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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