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年紀愈來愈大,也和上了年紀的歐巴桑一樣
也愈來愈不在乎旁人的眼光
愛穿高跟鞋,鞋子咬腳也不在乎
但真的腳痛到不行呢?
就脫鞋囉
記得那天是公司舉辦了風雲會的活動
因為主題的關係,所以規定大家都得著傳統服飾
女生是旗袍,男生就是唐裝囉
我呢,特地從上海買了一件旗袍回來
(也不是多高貴的東西啦,不過就是在那邊買比較便宜,何必為了平時穿不到的東西花太多錢呢?)
而服裝準備好了,總是要再搭配上美美的鞋
所以,找了be be 的復古圖騰的鞋子來搭

頒獎進行到一半,肚子超餓的
所以我們就到了101去吃東西
穿了不適合的鞋,腳超痛的,走都走不動了
但~還是必須回到君悅啊~
所以,鞋子一脫,手拎著鞋,就回到君悅啦
呵~穿著旗袍的我,拿著鞋子,光著腳走在信義區的路上
很有趣的是,台灣人對我很側目
老外對我很友善的笑著
果然~~國情風俗不同啊

又有一天
我和草來到了袖珍博物館
今天沒穿那種特殊服裝了
但我還是一樣的,穿了一雙咬腳的鞋
於是乎,光腳婆又出動啦
看到了嗎? 怜著鞋的女生
哈,如果哪天走在路上,又看到了個拎著鞋的女生
(有聞到臭臭的味道就別告訴我啦)
或許那就是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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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g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