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姜群閔╱專題報導

電話行銷小姐說:「本公司針對您所辦的信用卡推出保險優惠專案,只要是卡友購買意外險,不但可享保費優惠,還可保障20年的風險。」

「保障20年」民眾當冤大頭

這樣的行銷電話,相信許多民眾都曾經接到過,但讀者蕭小姐向本報投訴,她購買台北富邦銀行電話行銷所銷售的壽險、意外險,持續繳費八年後,卻接到保險公司的「不續保通知書」;最近她又接到該家銀行的行銷電話,同樣是要推銷意外險,而且還是一樣的推銷話術,讓蕭小姐大喊:「把民眾都當成冤大頭嗎?」

蕭小姐指出,從2000年接到台北富邦銀行的推銷電話後,她就購買了台北富邦銀行信用卡保險DIY專案中的壽險、意外險,並且自2000年起,每年都用信用卡繳交保費;但在2007年時,卻接到富邦人壽的「不續保通知函」。

台北富邦銀行所寄發的不續保通知函表示,「因本行業務調整,自民國96年8月1日起即停辦保險DIY專案,不再提供卡友購買該專案之保險商品,故您的保險保障期限屆滿後,本行將不再提供續保服務。」

蕭小姐說,當初電話行銷人員說,這是一張可以保障信用卡持卡人意外風險的保單,而且可以「持續保障20年」。但是我繳保費繳了八年後,卻突然被通知「不再續保」,原本想說就這樣算了,但最近該銀行竟又打電話向我推銷,一樣問我要不要買壽險、意外險,所說的內容跟八年前的內容幾乎一模一樣。難道銀行和保險公司可以「想賣就賣,想保就保」,不想賣時就馬上「不再續保」?那消費者繳的錢都白繳了嗎?都是冤大頭嗎?

富邦金控︰未「保證續保」

富邦金控表示,該公司旗下子公司所銷售的保險商品,皆符合相關法令規範,絕無不法,至於以銀行信用卡卡友為銷售對象的壽險、意外險,皆屬於一年期的團體險,保單條款中也絕對沒有「保證續保」字樣。如果因為銷售人員銷售不當,民眾可向本公司申訴,如經調查屬實,將會盡最大誠意解決。

【2008-06-17 自由時報 第C03版╱錢線新聞 范姜群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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