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2)日一口氣對七家保險公司開罰,包括富邦、蘇黎世、友邦、旺旺友聯及新光產險五家產險公司,和新光、宏泰兩家壽險公司。金管會新主委陳樹上任後,對於保險公司稽核是否更嚴格,已引起市場注意。

昨天被罰的五家產險公司,是因未將被金管會處分案揭露在網站,被金管會各罰60萬元,這也是保險業首度因未在網站揭露受罰訊息而再度受罰。

新光人壽及宏泰人壽則是因重要資訊未即時公告,行為時的負責人吳東進和許東隆被金管會罰鍰。

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10條,必須將被金管會處罰的資訊,在公司網站揭露。為有效落實這項規定,金管會特別在去年11月14日發函,明確訂定有關揭露範圍,兩年內的處分案都必須在網站揭露。

去年11月14日函令發布後,為進一步了解業者是否依規定辦理,金管會特別全面檢視保險公司網頁,結果發現富邦、蘇黎世、友邦、旺旺友聯及新光產險等五產險公司,未依規定辦理。

金管會昨天決定依法處分這五家公司各60萬元罰緩,金管會官員表示,各公司未依規定揭露的情況不同,有些是部分處分案未揭露,有些則是未將兩年內的處分案揭露。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應落實法令遵循暨內部控制制度,以免觸法。

除此,金管會昨天也對新光人壽、宏泰人壽行為時的負責人,分別開出罰單。新光人壽是在97年1月14日處分Mellon Offshore AlphaAccess基金,交易金額已達3億元,但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在事實發生起兩日內辦理公告申報,。金管會因而依證交法,對新光人壽負責人吳東進罰鍰24萬元。

宏泰人壽則是在92年11月27日董事會,通過前任董事長請辭案並決議代理董事長人選,但公開資訊觀測站並無相關公告,違反證交法規定,罰鍰12萬元。

【2008-07-03/經濟日報/A4版/金融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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