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慈/台北報導】


買日額型醫療險每天最多只能領五千?總給付金額最多一千萬?突然需要用一大筆錢,年金險每年給付最多一百二十萬?針對這些「綁小腳」條款,金管會保險局決定最慢八月底前全數解禁。


保險公司規畫商品時,為兼顧財務穩健與道德風險,須遵循一定規則,問題是:規矩誰來訂才合理?在壽險公會建議下,保險局同意鬆綁現行「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規範,把以往法規統一規訂的作法,下放給業者自行風險控管。


審查鬆綁 最慢月底前實施


保險局官員表示,「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屬「行政規則」層次,按行政程序修改公告即可,不必送立院三讀修法,預計最慢八月底前會把公文發出去,以後保險公司可按客戶需要量身訂做商品,為我國保險自由化的重要里程。


保險局鬆綁商品審查規範,對民眾有何好處?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表示,我國人身保險商品的投保率將近200%,代表平均每個人有兩張保單,投保率雖比日本、美國要低,但在亞洲國家中算高的,鬆綁有助於商品發展多樣化,民眾可以買到適合自己的保單。


洪燦楠舉例,現行「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173條規定,投資型年金保險商品的年金給付,必須假設被保險人至少能活到1 00歲,這是因為年金險最初發展時,旨在保障老後生活所需,亦即:「年輕可賺錢時買年金險,老了無法賺錢時每年可以領年金」。


保單將更多樣 符合個人需求


為了怕民眾太早把年金給領完,或是避免財產不當移轉(例如某些年金險會設計成被保險人死亡後,身故後受益人可以領錢),現行法規規定,必須以被保險人至少活到100歲,來計算每年可領的年金,問題是:領的時間越長、領到的錢就越少。


洪燦楠說,畢竟活到100歲的民眾不多,如此規定不符常情,加上對保戶來講,什麼時候想領錢?每年可以領多少錢?最好是能夠量身訂做,回歸自身需求。例如有人就偏偏喜歡在61歲到65歲短短五年期間,把年金給領光光,政府就不應該強制非得至少算到100歲不可。


再以健康險為例,保險局有意把目前日額型醫療險的住院日額給付,從每日最高5000元變成不設限,三商美邦商品部協理溥中敏肯定此一鬆綁措施,畢竟社會在老化,醫療險的投保需求與日遽增,沒必要硬設天花板上限。


溥中敏表示,目前業界日額型醫療險每日最高給付金額,從兩百元到三千元都有,以該公司甫獲得保險信望愛最佳商品創意大獎的「愛健康終身醫療健康險」為例,日額最高三千、最多可買三千倍,總給付上限最高就是九百萬。


溥中敏說,如果能放寬健康險保額最高一千萬的規定,未來保險公司針對老年化社會的醫療險需求,可設計出每日給付金額更高的商品,對身為家庭經濟支柱者而言,將不致因一個人住院了,全家跟著喝西北風。


中國時報 B1/財經焦點 20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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