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上路 小心雇主耍賤■ 記者 黃美真/報導
雖然勞工退休金新制已於7月1日上路,然而坊間卻出現許多企管顧問公司開設勞退新制的課程,專門教導雇主如何規避因應勞退新制的方法、如何在新制下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等,這些方法合法嗎?勞工如果遇到耍賤招的雇主該怎麼辦?以下是勞委會提供的因應之道-
賤招一、調整薪資結構
老闆招數:
1.巧立各種名目,如加班津貼、交通津貼、餐飲津貼、油價補助等,降低工資。
2.變相減薪、減少年終獎金、3年不加薪等。
影響:員工帳戶內的退休金縮水。
法律規定: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統統都算是工資。
勞工該怎麼辦?
1.薪資調整必須取得勞工同意。
2.保存每月薪資明細,並與個人帳戶提撥金額比對。
3.雇主若有短報,可向勞委會檢舉。
賤招二、外包、資遣及終止勞動契約
老闆招數:
1.改採約聘和人力派遣員工。
2.層層轉包給下游包商。
3.終止與原來員工的勞動契約。
影響:
1.公司業務減少,品質控管風險增加。
2.降低員工互動氣氛、工作效率和品質。
勞工該怎麼辦?
1.終止勞動契約必須依勞基法規定,並且必須支付大筆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2.強迫勞工同意終止契約會被認定無效。
3.採用約聘制:企業仍須提撥約聘員工退休金及負擔勞健保費。
4.採用外包方式及人力派遣:外包公司必須提繳新制退休金及負擔勞工勞健保費,最後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無論外包或終止契約,雇主得不償失,且容易引發法律糾紛。
賤招三、結清年資
老闆招數:結清員工舊制保留年資。
影響:雇主買斷舊制年資,讓勞資關係單純化。
法律規定:
1.7月1日起才可結清。
2.需勞雇雙方合意協商。
3.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的退休金標準。
勞工該怎麼辦?
1.勞工不同意,雇主不能強迫勞工接受。
2.合法結清年資金額計算如下:
‧1~15年:每年2個基數
‧16~30年:每年1個基數
3.最高45個基數。結清年資只針對退休金年資,不包含特別休假年資。因此,特別休假年資不能重新算起。
賤招四、關廠、歇業、裁員
老闆招數:雇主關廠、歇業或裁員。
影響:員工失去工作收入。
法律規定:雇主裁員資遣,須發放勞工資遣費。年資每滿一年發放1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發放。
勞工該怎麼辦?
1.爭取資遣費:年資每滿一年發放1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發放。
2.雇主不交付:申請已經提繳的勞工退休準備金作為資遣費,若不足以支付全體勞工的資遣費用,則依照公平原則比例分配。
【2005/07/16 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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