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倒店保單 解約金最多3萬
■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消費者都知道,銀行倒店後,目前存款保險最多只理賠100萬元,但如果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出狀況,申請保險安定基金墊付時,保險理賠金最多300萬元、解約金最多3萬元。
很多保戶在過年前後,有新的投保計畫,保險公司建議,不管是投保產險或壽險,投保前,不是看該保險公司「有沒有打廣告」,而是要考慮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健」,尤其壽險保單多屬「中長期契約」,最好找一家可以讓自己放心的保險公司。

日本從1997年的日產生命開始,到2001年的東京生命,共有7家保險公司因為「利差損」破產倒閉,台灣去年也有一家國華產險出狀況,被金管會派員接管,不少消費者關切,如果台灣的保險公司有經營問題,保戶有什麼保障?

保險業者指出,根據「保險安定基金」規定,萬一保險公司倒了,保戶出事需申請「理賠」,向安定基金申請給付時,不論事先投保的保額多少,或在同一家公司買了多少張保單,最多都只能拿到「300萬元」的理賠金。

如果是向保險安定基金申請「解約」,因為一定有保戶擔心保險公司已出狀況,所以,想要提前解約。但根據保險安定基金的規定,此時解約,不管事前投保幾張保單,最多也只能拿回「3萬元」的解約金,而且壽險與產險皆同。

保險業者說,社會大眾多半了解,把錢放在銀行,如果銀行倒店,即使有存款保險保障的銀行,消費者最多只被保障能拿回100萬元(未來可能放寬到150萬元),但大部分保戶都不知道,如果保險公司出現經營問題後,理賠金和解約金也有「上限」。

【2006/0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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