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防癌險理賠率節節高升,壽險公司都賠怕了。為降低理賠成本,幾家大型壽險業者最近改推定期防癌險,雖然保證續保,但採自然保費計費,每次續保保費隨年齡調高,保障範圍卻不見得優於終身防癌險,意味過去大家熟悉的年年保費一樣的終身防癌險即將走入歷史。

「罹患率愈來愈高、死亡率愈來愈低、存活時間愈來愈長。」一位壽險業者指出,防癌險的費用在近幾年大幅激增,有些經營較差的保險公司,每100元保單可能會賠到160元,不僅沒賺,還倒賠不少。

過去的防癌險都是終身型、理賠無上限,保險公司的風險無限上綱。在不耐久賠的情況下,壽險公司只得開始研擬對策,去年下半年以來的策略大致分為三大類,一是調漲保費,二是改推帳戶型終身防癌險,三是停售防癌險主約改為附約推出。

以三大策略來說,第一類做法會造成保費愈來愈貴,保戶接受度不高;第二項是較常見的方法,例如國壽便推出限額的終身防癌險,第三是改推附約,業者的想法是搭配在壽險主約下,行政費用較節省,最起碼壽險還有賺,可以少賠一點。

此外,防癌險的理賠福利也有縮減的趨勢,例如:首次罹癌時,過去保險公司大多會提供保戶一倍保額的理賠金,現在不是刪掉,就是將理賠額度降至二分之一或十分之一。

為降低理賠成本,今年以來,大型壽險公司又有新方法,部分業者直接停售終身防癌險,改以定期險瓜代,有1年期的,也有5年期的。這類型的新保單,保險公司都會提供保證續保,但續保及投保年齡上限,各家公司規定差異極大,最高續保至95歲,但也有業者內規是最高續保至65歲。

雖然保證續保,但消費者面臨的風險是一旦超過投保年齡上限或續保年齡上限,就沒法再買到防癌險,另一風險是有些保險公司在條款中規定「保險公司擁有調整費率的權利」。

再者,新的定期防癌險不再採行平準費率,改採自然費率,保戶每次續保的保費一路飆高。以近期問世的一張陽春型1年期防癌險附約為例,20歲投保時,當年度保費僅279元,但一路續保至50歲時,50歲那年的保費卻要繳4,774元,相差將近20倍,不僅是消費者想檢保險公司便宜的機會減少,連帶得影響到退休生活的開銷負擔。

【2006/06/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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