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13日表示,在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幸福人壽在辦理國外投資種類,有非屬保險業得投資的國外有價證券種類,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判處罰鍰90萬元。

金管會表示,幸福人壽辦理國外投資種類,有非屬保險業得投資的國外有價證券種類,如投資國外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與「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第5條之規定不符,違反保險法第146條之4規定,金管會13日依保險法第168條規定,處罰鍰90萬元。

金管會再次呼籲,保險業的資金得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內容及投資規範,應依據保險法第146條之4授權規定的「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規定辦理,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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