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刑事告訴~~車禍告訴的後續發展
5/4,我去開了第3次的庭
當我9點風塵僕僕的趕到士林地方法院後
卻驚覺到我忘了帶傳票了
到了服務台查詢後才知道,原來是9點半開庭
果然,依照我的預感,肇事者果然沒來
法警告訴我聯絡了肇事者後,才知道肇事者還在路上
我等到頭髮差點沒變白了
一邊在想,肇事者到了之後又會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因為他一直沒履行合解義務

肇事者H一到了偵察庭,當然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我道歉
這次H的理由是手指甲掉了,無法工作
另外又因為向高利貸借錢,而被逼著每週還高額利息
而我,又發揮了我心軟的本事:P
其實我唸了H好久
因為我覺得他真的是個很不負責任的人
從來不會主動找我,總是有那麼多的理由推托
我告訴H,我還能相信你嗎? 在經過了這麼多次的事件後
我不可能會相信你的

但開庭了之後
我主動的告訴後檢察官---我願意撤銷告訴
檢察官當然的詢問了很多關於高利貸的事
也告訴了我,在法院待久了
他們對所有的事都抱持著存疑的觀點來看
所以他們會去調查這個事件
如果肇事者所說的是真的,那就會不起訴
而如果對方是騙人的,就會再通知我開庭

一出了偵查庭
我告訴H
你所說的事我都選擇相信
所以,我撤銷了告訴
但也請你摸著你的良心做事

說這段話
我很希望H能夠了解
或許我會是最後一個相信他的人
一個告他的人,卻選擇相信他
我想,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有點感動吧
因為我深深的了解當被誤會時,內心裡的煎熬與難過
如果有機會,我能不能幫他一把
讓他能此改變自己處事的態度
積極一點面對自己的人生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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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g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