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管會

一、檢視自我保險需求與目前的投保狀況。

二、確保自己的保費負擔能力無虞。 

三、評估自己可承受的投資風險大小,選擇合適的商品與連結投資標的。
 

四、請業務員出示登錄證,確定業務員具有投資型保險招攬資格。
 

五、在未看清楚保單條款及所有銷售文件內容前,不應任意於要保書及相關文件簽名。
 

六、確定自己無短期資金需求。
 

七、在未瞭解新保單內容前,勿聽信勸誘任意終止原保單並轉保新保單。

八、仔細閱讀保單條款,如果看不懂,務必要請業務員或保險公司解釋清楚。
 

九、記得配合未來收入與需求改變,定期檢視並調整保障額度。

2007-06-05/經濟日報/B1/財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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