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醫療行為 保險公司懶得理你

 吳佳晉 很多人常抱怨,買醫療險,一點用也沒有,自費住院不賠,藥吃太好也不賠,保險業者強調,大多數保戶常搞不清楚「醫療險」到底什麼可以賠,什麼不能賠?

 其實很簡單,「非必要性醫療」,不賠,也就是說,「經醫師診斷,為了治病所做的必要性醫療」,才有得賠。

 營養補品 非必要保險不賠

 非必要性醫療,最常見的例子就是有些病患,不過是腳扭傷或拉傷,到醫療院所看了幾次門診,醫療費用竟然高達數萬元,原來,有些患者會自費,多拿了一些「強筋固骨」的補藥或營養保健品,在保險公司眼中,這些補藥或養生食品,就叫做「非必要性醫療」,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很多保戶質疑:「這些高貴藥材也都是醫師推薦使用的啊!」,但是,對保險公司來說,類似這些補藥或保健食品,若其藥效和治療腳傷沒有直接關係,保險公司就會以「非必要性醫療」為由,拒賠。

 除了藥吃太好,難獲理賠之外,很多人還喜歡「自費住院」。國內自從實施健保制度之後,保戶如果繳交健保費,應該以健保的身份去住院,這時候,住院天數就是一個大問題。

 自費住院 天數認定有疑義

 病患到底住多少天,才算「必要性醫療」,這部分往往引起保戶和保險公司的理賠爭議。

 例如有些病症,健保僅給付住院五天,醫師評估病患恢復情況良好,接下來應該不需要再住院,不過,保戶自認還不舒服,或希望能繼續得到照顧,因此,以自費的方式繼續住院。

 上述是比較正常的案子。也有保戶明明沒病,卻跑到醫院說不舒服要住院,醫院也照單全收,這類案例以中南部最多,也是近年來坊間很流行的詐領保險金新手法。

 中部有不少地下錢莊,討債不成,派兄弟把欠債人打成腦震盪,再叫該名欠債人到各大醫院輪流住院,每天領取實支實付的醫療理賠金,用來還債。有趣的是這些地下錢莊手法很高竿,不但「指示」欠債人住大醫院,這樣保險公司比較肯賠,而且派兄弟揍人,下手不輕也不重,好讓這名被揍成「腦震盪」的病患,情況剛好嚴重到可以住院七天,七天一過,轉院再住另一家,連續住個六、七家,加起來至少可領個二、三十萬元理賠金沒問題。

 如有詐欺 保險公司拒賠

 至於南部,「輕病久住」的狀況很常見。例如保戶說他騎摩托車跌倒,或在路上摔一跤,疑似腦震盪住院,住滿七天,就轉院再住,簡直成了「職業住院人」,令保險公司很頭痛。

 台灣人壽、大都會人壽均表示,諸如上述「輕病久住」的案例,到底病患有沒有必要住院、有無必要住這麼多天,甚至住院次數這麼頻繁,都是保險公司審查的重點。

 大都會人壽指出,一般說來保險公司會先尊重醫師的專業判斷,若發現有明顯詐欺嫌疑,保險公司便會提出異議,做出拒賠決定。

 台灣人壽表示,保險公司會看保戶總共投保了多少家醫療險,當成理賠的參考依據,大部分的自費住院,保險公司不願給付,因為有太多道德風險了。

【2006,01,26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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