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對海外地下保單祭出課徵遺產稅的解釋令,會計師表示,對於高資產個人買海外保單者受到很大衝擊,有助於讓資金內流,對國內保單有幫助。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所會計師許志文表示,外國的保險為管制型商品,必需經金管會核准才能進來,一般個人不到跑到海外買保險。但近年來,有一些海外保險公司,私人銀行來台灣來台灣拉客,找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到海外買保險,最常見情形是,一般都在國內進行,只有最後到香港做一個投保動作,就享受租稅免稅的利益,走在法律邊緣,不是一件好事。

    財政部課稅解釋令,可以遏止這些地下保單,讓外國保險公司受到挫敗,這些客戶本來就不多,層面不大,但因為是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所以這些人受到的影響很大。他建議,以前有買這種保單的人要趕快解約,轉成國內保單可以免稅。

    致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表示,這種海外地下保單最好要避免被人檢舉,或是被國稅局查到。如果財政部在九十八年開始在最低稅中課徵海外所得,則海外保險給付還要繳最低稅負,等到死亡時,還要繳遺產稅,並不划算。

2006.07.04【王信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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