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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財產累積到一定程度的人來說,「節稅」這件事就顯得非常重要。

我認識一位「超級業務員」的朋友,有一天她問我要如何節稅,那是二十幾年前的事情了,我只能就自己所知告訴她:「從列舉扣除額的方式想辦法吧!」

有沒有列舉扣除額會差很多嗎?對於一般領固定薪的上班族有沒有很大的差別?

當然有。
首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個人所得稅的報稅的方程式如下:

綜合所得-免稅額-扣除額=所得淨值
所得淨值×稅率-累進差額=應繳稅款
扣除額=一般扣除額(標準或列舉)+薪資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儲蓄扣除額+殘障扣除額+教育扣除額


一般扣除額的選擇有「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兩種。

前者最多只能扣繳四四○○○元,後者可把捐贈、保險、災害損失、自用房貸、房租支出、政治獻金統統納入。舉一個例子來說,美美是虔誠基督徒,年收入二四○萬,每年捐獻收入百分之十,她年繳七萬二千元的保險費,還扶養一位每年平均要花兩萬元醫療費的生病母親和一個女兒。

以標準扣除額來計算,美美要繳的稅為:
2,400,000(74,000×3──免稅額)-(44,000標準扣除額+75,000薪資扣除額)=2,059,000──此為所得淨額
2,059,000
×30%283,300累進差額=334,400


如改為列舉扣除額來計算,美美要繳的稅為:
2,400,000(74,000×3) (72,000保險扣除額+240,000捐獻+75000薪資扣除額+20,000母親醫療)= 1,771,000
1,771,000
× 21%105,100=266,810


計算之後,發現美美以列舉扣除額的方式不僅稅率降一級,並且可以省下六七五九○元的稅,對於收入較豐的人來說,列舉扣除額數字愈高於四四○○○,一定比標準扣除額的計算方式要划算許多。

致富小站──報稅,是很好的家庭理財練習

記得有一年剛結束報稅後,一位客戶同我抱怨今年負擔大增,稅率跳上40%,平白多出一百萬開銷。

報稅,是一個很好的家庭理財練習,通常父母在子女小的時候就會陸續贈與現金或股票,但卻忽略了在子女未成年時,其利息和股利仍歸在父母名下一起計算,就算子女小時候有利息收入或打工的收入,只要是未成年,都要和父母一起報稅,因此在子女成年或離家後,要記得分開計算,否則跳至較高的累進稅率就划不來。

過去,子女若是保險受益人,在理賠金的部分均不用納入遺產稅計算,二○○六年起,最低稅賦對保險金的部分有所修改,受益人的保險理賠金超過三千萬元後,就要納入遺產稅計算。

不動產,是讓身價提高的方式之一,但如果第一代有很多的不動產,卻忽略了將遺產稅一起算好,未做保險預留稅源,則第二代在籌不出稅款而被罰,甚而導至財產充公也時有耳聞。

政府近年來缺稅缺的很厲害,也陸續有新的稅法規定,這些都會影響你我以及下一代的資產,(例如二○○六年起,父母每人贈與子女的免費稅額由一○○萬改為一一○萬) ,因此在理財的時候,稅務規劃是不可忽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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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g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