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ASHD 被當隱匿病情拒賠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你看懂自己的健康報告書嗎「ASHD」對一般人只是四個英文字母,什麼都不是,但在保險風險評估上卻是要人命的「動脈硬化性心臟病」,光這四個小小的英文字,就能導致保險人在申請其他醫療理賠時,成了保險公司拒保、拒賠、甚至沒收所有保險費的「極大罪狀」。

最近就有一位59歲的何姓婦女,因94年一份台大健康檢查報告書中,出現「ASHD」這四個英文字,當時醫生未明確告知她是何種疾病,導致她在認定自己無特別疾病情況下投保,卻反遭保險公司指控其「帶病投保」違反告之義務,遭保險公司連續二度發存證信函,讓這位生平第一次投保的婦女自覺誤上賊船、更氣的是還被當成「詐保」惹出一身腥。

據了解,何女士在投保時已明確告知業務員,長期固定食用醫生所開一天一顆阿斯匹靈的慢性處方藥,經業務員陪同至中心診所進行簡單問診後,完成投保手續。事後卻因白內障開刀申請理賠時,遭保險公司調出過去健診資料,認定其「隱匿病情」,不僅理賠金一塊錢都拿不到,就連已投保的儲蓄型保單、附加醫療、住院、癌症險全部遭保險公司退保,連她預繳一年期的保費,一塊錢也不退。

原來這個不起眼的ASHD,是動脈硬化性心臟病,醫生以沒有立即生命危險,告訴她「沒什麼問題」。但在保險公司風險評估上卻認定是嚴重的心臟病,以要保書沒有主動陳述,而遭到立即退保、一概不理賠、並沒收已繳的一年期保費。

但何女士不服的是,她並未刻意隱報病情,且投保時已告之長期服用阿斯匹靈,身體又無任何不舒服,且醫生告訴她,一天一顆阿斯匹靈是預防心血管疾病,讓她對自己的健康尚稱有信心。

只是因為老公大腸癌過世,讓她開始重視癌症、醫療險的需求,經保險業務員介紹購買某人壽「富利世代終身保險」附加癌症、醫療、住院等附加險種,一年保費高達8萬元。卻因過去健康檢查中未被注意到的疾病,遭保險公司認定「隱匿病情」,讓她有苦難言。也對投保三個多月,保險公司卻在她申請理賠時,翻出過去一堆舊資料,拒賠、退保,連預繳的一年期儲蓄險保費也不退還,讓她深覺投保陷阱多。

【2007/04/2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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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書 一定要誠實填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指出,保險糾紛常發生在投保時要保書填寫告之事項時,許多保戶聽從業務員暗示,避重就輕未誠實填寫,導致事後理賠時發生拒賠、拒保等後遺症。因此,保戶投保時最重要的是書面要保書誠實填寫,才可免去日後糾紛。

投保時口頭告之不算數,書面誠實告之才可靠

洪燦楠表示,依照保險法第64條,要保人投保時對保險公司詢問事項應具實說明。但許多投保人以為「口頭告訴業務員了」就完成告之動作,其實是犯了極大錯誤。因為投保時,真正和保險公司訂下契約的,是書面要保書,若保戶曾有過健康檢查資料、或是長期有吃何種藥物,儘可能在書面填寫時誠實告之,就算保費可能高一點,但可以免去很多糾紛。

醫生口頭告之的病情≠保險公司評估認定的病情

保險公司也指出,醫生在向病人報告病情時,只要沒有立即危及生命,醫生往往會淡化病情。但保險公司風險評估,是認定保戶的死亡風險率高低,依公平原理索取高低不同的保費,因此,在醫生口中不是多嚴重的病,在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可是大事,這也是許多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對病情輕重認知上的差異,導至理賠糾紛不斷。

一旦中止契約,不論預繳、溢繳保費均不退還保戶

但在中止保單契約時,預繳的年繳保費一概不退回,似乎不合道理 洪燦楠指出,依照保險法25條,一旦保戶違反告之義務,保險人是不需要返回保費的。因此,不論保戶是月繳或年繳,只要有隱暱病情投保、經發覺後,保險公司是可以不退回已繳或溢繳的保費。

但若保戶並非「刻意、蓄意」詐領保險費,保險公司基於雙方認知和解,是有可能退回部分溢繳的保費,甚至依保險公司的作業習慣,一年期以下的附加險部分保費是可以退回的,唯此部分的保費金額非常少。

【2007/04/2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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