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保險理賠的受益人如果「拋棄繼承權」,是否還可以領到保險理賠金?保險局最近函示,受償權與繼承權是切割的,因此仍可以領保險理賠金。壽險業者則提醒,保單一定要指定受益人,若不指定,會被視為遺產而課徵遺產稅。

最近保險局接到民眾陳情,詢問強制「拋棄繼承後機車強制險如何處理」。保險局以前並未處理過類似問題,因此特地將處理結果發函給保險業者。

「拋棄繼承權」的案件相當多,例如父母生前負債累累,在身故後,子女多半會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權,如此一來就不必背負父母留下來的債務。

目前法令規定所有的汽、機車都要購買強制責任保險,萬一發生車禍之後,不論肇事者有沒有過失,保險公司都必須理賠給車禍受害者或其家屬。

萬一車禍受害者不幸往生,其配偶、子女紛紛拋棄繼承權,這時候,保險公司還要理賠嗎?保險局指出,保險金的受償權,和繼承權無關,保險公司仍然要理賠。

除了政策性的汽、機車強制險之外,壽險公司在處理理賠案件的時候,也是秉持相同的原則。壽險業者表示,該給的理賠金還是會給,不會因為有無拋棄繼承權而改變。

不過,並非有繼承權的人統統可以領到理賠金。壽險業者表示,如果保戶有指定受益人,就由受益人來領理賠金。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允許保戶可以填一個、或好幾個受益人,也可以分配理賠金的比率,保戶不論在投保時、或投保後,都可以隨時更改受益人及其分配比率。

其次,保戶如果沒寫受益人的姓名,而是寫法定繼承人,此時,保險公司也會把理賠金給法定繼承人。

即使此法定繼承人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保險公司仍會給付保險金。

如果保戶沒有指定受益人,保戶身故後,保險公司還是會給付理賠金給法定繼承人,但將成為保戶的遺產,會被課遺產稅。

保戶投保時,保險公司都會提醒要填寫受益人。實務上常見「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就是原本的受益人先一步身故,保戶又沒有另外寫受益人。

例如有保戶以父母作為受益人,但父母過世後,沒有另外指定受益人,一旦保戶也身故,法定繼承人領到理賠金,就會被課遺產稅。

因此,若原本受益人過世,保戶要記得更改受益人。

【2007/05/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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