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原則掛保險 枕邊人後顧無憂  吳佳晉

 過完春節之後,情人節的腳步就近了!該如何為另一半準備愛的禮物呢?保險業者表示,一張實用的保單,比任何禮物還要貴重,掌握「雙十」原則,給枕邊人一份愛的保障。

 有風險意識 身後少牽掛

 保險業者透露一個真實故事,中部有一位中小企業老闆,不幸在高速公路上車禍喪生,不但老婆、三個孩子和年邁雙親無所依靠,更慘的是,這名老闆的工廠因為近年來產業外移,賺不到什麼錢,甚至留下幾百萬元的負債,也一併留給了老婆。

 所幸,這名老闆的風險意識非常強,很早就規劃好保單A,他走了之後,老婆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加加減減領到好幾千萬元,不但還清工廠的負債,還剩下不少錢,可以當銀行貴賓理財大戶,全家人生活總算還過得去。

 這個故事的重點是,結婚成家之後,要考慮的事情非常多,包括買房子、養兒育女,在這經濟不景氣年代,還得擔心失業問題,因為責任加重了,保險變得非常重要,必須重新做調整。

 評估需求 控制保費支出

 新婚夫妻應該如何為自己或另一半購買保險?瑞泰人壽總經理包道霖表示,購買保險時應掌握「雙十原則」,第一,保障額度最少要為家庭年收入的十倍,以備萬一發生事故時,可以提供另一半至少十年的生活費用。

 他說,如果計算得更精細一點,就是扣除房貸及車貸等負債之後,為另一半預留家庭年收入十倍保額規劃,主要用意是讓另一半無須為債務煩惱外,同時至少在十年內不須為經濟來源驟減而加重經濟負擔。

 第二,家庭的保費支出須控制在收入的十分之一,但若是為了儲蓄或節稅的考量則不在此限制之內,包道霖表示,不論是婚前已購買保單或婚後才著手準備購買保險的人,都要先評估目前的財務狀況、預算和保障需求之後,即可購買符合需求且沒有繳費壓力的保險。

 同居未婚 受益人寫清楚

 隨著社會型態的改變,現今有許多「同居未婚」的狀況,他們可能計畫即將結婚,或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此時,不妨也給對方一個保障的承諾,好過一個浪漫的禮物。

 包道霖指出,目前實務上作法,通常是同居人以自已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並將受益人指定為對方,即可讓同居人或未婚夫妻獲得保險的保障。

2006.02.07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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