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7/10/24 00:53 記者:張中昌
 
  金管會23日針對日額型的住院醫療保險,擴大保障範圍,從明(2008)年1月1日起,懷孕、流產或分娩有關的特定疾病,將納入承保範圍中,民眾只要有投保,都將可以獲得理賠。

  同時因為目前市面上販售的醫療保險商品,除了有日額型之外,實支實付型也是許多民眾選擇的投保商品,為避免兩項商品條款用語差異,造成不少爭議或困擾,金管會也通過保險公會擬訂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日額型)」,未來將做為各保險公司研發日額型住院醫療保單時的遵循依據。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此次訂定示範條款後,最大意義就是讓各家保險公司,醫療險商品的條款用語,可以趨於一致,對消費者來說,可以減少在投保時,因為名詞或用語定義差異,而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和困擾。

  此外,張秀蓮特別提到,對於醫療院所開立診斷證明,是否具理賠效力的界定,在這次示範條款也進一步作出規範,例如「復健醫院」就被列在除外責任裡。

  而參考去年10月修正內容的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保險,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也將明確訂定除外責任的相關條款,同時為確保消費者的權益,懷孕、流產或分娩有關的特定疾病,也列入承保範圍。

  不過這項條款預計明年元月才實施,因此張秀蓮表示,在明年元月前已銷售的有效契約,若保險期間超過1年,基於長期契約的對價平衡,仍將依舊契約條款約定辦理,但若保險期間在1年以下,則由保險公司自行決定是否對已經銷售的保險契約採「從新從優」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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