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申報遺產稅 該怎麼辦?
文/吳易書

財政部表示,最近各地區的國稅局常接獲民眾電話詢問說,被繼承人死亡是否不論有無遺產,都一定要申報遺產稅?如果來不及申報該怎麼辦?

事實上,被繼承人死亡若未遺有財產,即不需申報遺產稅;惟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則不論金額大小或是否超過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均應於被繼承人死亡當天起6個月內,填具遺產稅申報書,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據實申報。如被繼承人為受死亡的宣告者,遺產稅申報期間則應從法院判決宣告死亡當天起計算。如經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應在法院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後1個月內提出申報。

財政部指出,民眾如因遺產分配未能達成協議或因遺產資料蒐集不全等正當理由,無法於規定申報期限內如期申報者,應該在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前,檢附被繼承人(即死亡人)除戶謄本及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有選定遺囑執行人者,尚需準備合法的遺囑影本,詳述無法如期申報理由,以書面提出申請延期申報,但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

財政部提醒民眾注意,逾期未申報遺產稅,將由稽徵機關於申報期限屆滿後,依查得資料逕行核定遺產稅應納稅額,除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外,還須加處1倍至2倍罰鍰,民眾不可不慎。

【2005-11-04,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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