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已經連續二十多年蟬連國人十大死因榜首,且隨著醫學技術進步,癌症治癒率已逐年提高,在健保多不給付癌症相關所需的醫療費用下,一連串治療所造成的龐大醫療支出,讓「癌症險」開始受到消費者重視。壽險業者更因近年癌症險理賠率偏高,擬以漲價或是限制給付內容來取代現有的無理賠上限的癌症險,建議有防癌意識的消費者,要買要快!

    各家保單給付略不同

    目前幾乎各家保險公司都有癌症險,不過各家給付的細項略有不同,大致上共同擁有的是初次罹患癌症、癌症住院日額、癌症手術、出院療養、癌症門診、癌症身故。有的公司還有乳房重建、骨髓移植等等,不過其中最重要的是所有癌症都用的到的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癌症住院保險金、癌症門診保險金。

    根據衛生署統計,癌症連續二十三年蟬連榜首,且死亡人口中,平均每四人便有一人死於癌症,但根據壽險公會資料顯示,平均每十一個罹患癌症者,才只有一人投保癌症險,整體投保癌症險者尚不到四成,可見國人的癌症醫療保障明顯不足。

    國人癌症險投保率偏低,主要是因為認為醫療險已經可以涵蓋部份住院支出,還要再多花一張醫療險保費三分之一的錢來買癌症險(以相同保障級數來計算),總覺得花在醫療險相關的費用過高。

    不過,三商美邦人壽表示,由於癌症已經不是絕對治不好的疾病,然而能夠治好的前提,就是罹患癌症的病患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去支付未來龐大的醫療花費,尤其是治療癌症的藥物昂貴、時間療程漫長,都是需要「無理賠上限」癌症險的主因。

    一般醫療險不足涵蓋

    一般醫療險規劃上都是針對一般疾病住院、手術、門診等的花費來規劃,實質上治療癌症的相關費用遠高於一般疾病,因此本來就需要更高額的理賠給付來補貼醫療支出。

    例如有人因割盲腸動手術住院,通常僅住院短短幾天,而且住三人房、四人房就可以了,也不會請看護來照顧。但是如果有個人是因為肝癌住院,動完手術之後,不僅需要休息的天數較長,而且可能需要住個人房靜養,除此之外,後續門診的化學與放射線治療,都是會超過一般醫療險的理賠範圍。

    所以如果民眾癌症險與醫療險兩項都買,在理賠上並不會有衝突。國際紐約人壽資深副總經理黃振國說,目前業界所提供之癌症險,多以定額給付為主,也就是說,一旦經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保險公司就須依診斷書所載內容認定給付,與其實際支出之醫療費用無關,換句話說,保戶分別向其他家保險公司投保二個或以上定額給付式之癌症險或住院日額醫療保險,均可獨立提出申請並均可獲得理賠,並不會產生衝突。

    至於癌症險可補一般醫療險哪些不足?ING安泰人壽表示,一般醫療險雖然給付因癌症住院、手術的醫療費用,對於癌症患者所需的全面性保障仍不足,如無癌症化學治療、安寧照護的給付,因此民眾仍應以癌症險來彌補此缺口。

    保誠人壽也表示,雖然醫療險也會給付癌症的醫療花費,但癌症治療的住院天數多、醫療花費又高,針對癌症的部分需要確實必須另外加強規劃。

    以治療、照護為基準

    而在選擇適合的癌症險種上,可以「治療、照護」保障二部曲為基準,最好能包含放射線、化學治療、門診、手術及與住院,才是具備完整的保障。

【陳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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