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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慶安/台北報導

金管會證期局將修改投信事業募集基金處理準則,未來壽險業務員可合法銷售基金,民眾可多一項管道投資基金。此項法令將先由證期局預告,若業界沒有其他意見,近期將公告實施。

不過投信投顧公會強調,未來壽險業務員要直接販售基金仍需符合一定條件,例如需具備投信投顧業務員執照、分析師資格,以及高級業務人員資格等條件,並非所有壽險業務員都可從事基金銷售業務。

金管會同意將壽險通路納入基金合法銷售機構之一,未來壽險業務員將可合法銷售境內外基金,對於壽險背景的資產管理公司可說是一項大利多。

業者指出,2003年起,韓國保險公司所屬保險規劃顧問就被允許銷售基金。但國內基金通路長期以銀行為主;壽險通路礙於法令規定,壽險業務員只能以投資型保單連結自家基金形式販售基金。除此之外,在新基金募集期間,壽險業務員也多半將客戶轉介至投信公司下單,以符合法令規定。

不過金管會日前已決定將修改投信事業募集基金處理準則,讓壽險通路成為合法的基金銷售機構,投信投顧公會也將配合修改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

不過壽險業務員直接銷售基金也並非全然正面,部分投信業者就表示,銀行與投信投顧由於合作已久,對於銷售基金有一定經驗,買賣糾紛還在可控制範圍。

未來一旦開放壽險業務員銷售基金,缺乏經驗的業務員與客戶之間糾紛是否劇增,對企業形象來說也是一大考驗,除此之外如何擺平壽險業務與投信本身業務通路資源分配也是另一項難題。

【2006-10-06/聯合報/B3版/基金.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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