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保險 節稅利器
■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報稅季節已經來到,已投保人壽保險者,每個人可享2萬4000元列舉扣除額,保險業者提醒納稅義務人,大部分保險給付都免繳納所得稅,不但可以用來節稅,還可利用壽險身故理賠,規劃為遺產稅資金來源。

許多人利用保險節稅,不過每人可申報的列舉扣除額上限為2萬4000元,假設一家四口,爸爸媽媽的保費都是3萬元,兩個小孩保費各為2萬1000元,那麼個家庭今年可列舉額只有9萬元。

大部分保險給付都免繳所得稅,包括身故保險金、醫療保險金、殘廢保險金、滿期金、保單分紅、生前給付以及重大疾病給付等。以上述家庭為例,假設媽媽買了儲蓄保險,每年自己可以領取10萬元生存金,由於是屬於生前給付的一種,因此免繳納所得稅。

被保險人死亡後,保單上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在領取人壽保險金時,將不計入遺產總額,免納遺產稅,因此許多富貴人家利用保單規劃遺產稅。有計畫利用保險節稅者,可投保保障型壽險或購買投資型保單,不但可以將遺產稅總額降低,減少繳交遺產稅金額,還可規劃為繳付遺產稅的來源。

【2006/05/05 聯合晚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g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