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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淑慧、溫建勳/台北報導

保戶購買無理賠上險的長期健康險,未來將不再是「固定保費」。金管會規定,新送審的保單從今年9月1日起、既有保單從明年9月1日起,只要是無理賠上限,都必須有「保費調整機制」,保險公司可依據損失情況調漲保費。

保險局昨(7)日強調,保險公司不是「隨時」可以調漲保費,而是必須要有合理的依據,每次調漲保費也必須先經過保險局同意,主管機關會作好把關。

「保費調整機制」是台灣保險市場新創舉。過去長年期的保單都是固定保費,保戶在投保時,就可以知道未來十年、20年,每年要繳交多少保險費。

固定保費對保戶是有利的,但卻不利於保險公司。因為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醫療費用高漲以及生物科技發展等,民眾的醫療支出愈來愈多,保險公司承擔風險也愈來愈大。國外就有保險公司因為長期健康險理賠超乎預期而倒閉。

為了督促保險公司正視長期健康險所產生難以預料的風險,金管會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新送審」的長期健康險必須有「給付限額」或「保費調整機制」,以確保保險公司經營安全,進而維護保戶的權益。

至於在9月1日前已經審查通過的長期健康險,仍可以繼續銷售,但在明年9月1日以前,也必須依上述規定調整。
所謂的長期健康險保單,包括住院醫療險、防癌險、長期看護險、重大疾病險、失能險等五大類。這幾年壽險公司紛紛將長期醫療險從無理賠上限改有理賠上限,但其他四大類的長期健康險,大都仍然維持無理賠上限。

保戶新投保長期健康險,將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有理賠上限;另一種沒有理賠上限的保單,將不再是固定保費,保險公司可以視損失情況,隨時調漲保費。

預料這項規定實施之後,將出現舊長期健康險保單的搶購熱潮。因為舊長期健康險保單,既無理賠上限、又是固定費率,對保戶較為有利。

金管會表示,民眾投保時應該考量到自身需求,慎選適合的保險商品,不要因為保險公司以「停售」保險商品作為行銷話術而匆忙購買,損及自身的利益。

【2006-09-08/經濟日報/B1版/財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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