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組╱桃園報導】

繳了多年保費,癌症化療住院,國泰人壽卻不賠住院費用53萬2000元,鍾先生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如今一審勝訴,業者還是未賠,「為了治病已花光積蓄,難道不能先賠給我們?」國泰人壽仍認為化療不符必須住院條件,已上訴。律師表示,此案金額不高,二審應可定讞,若維持原判,鍾先生可向國壽請求利息賠償。

一審敗訴仍未賠

桃園鍾先生表示,3年前他兒子罹患惡性骨肉瘤,且癌細胞轉移至肺部,自此陸續多次住院治療,今年初不幸病故,3年下來光住院費就高達84萬2000元,國壽卻只理賠其中31萬元,另53萬2000元則以化療為非必須住院為由拒賠。

鍾先生不滿地提出告訴,2月底一審勝訴。法官在判決書中說明,經向醫院詢問,得知病患確因疾病,有住院治療的必要,且醫生也開具診斷書,表示病患在住院期間,為積極抗腫治療,非療養所以法官認為病患符合必須住院條件,國壽應給付53萬2000元。但鍾先生說,他在勝訴後,詢問國壽是否可先理賠,還是遭拒。
對此,國泰人壽公關室表示,他們認為鍾先生的兒子不符合必須住院條件,已提出上訴,並將視未來判決結果再處理。

馬在勤律師表示,訴訟金額只有53萬2000元,二審應可定讞,若仍維持原判,鍾先生可向國壽要求支付利息。

20080425 蘋果日報 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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