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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宥臻/台北報導】 2007.08.02 02:09 am 
 
今年10月起,金管會將實施投資型保單新制,投資金額與保額須符合最低比重門檻。壽險公司主管表示,保戶若投資不當,此新制將提高收取危險保費機率。

金管會針對變額萬能壽險等投資型壽險保單,自10月起實施「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也就是說,壽險保額與帳戶價值的比率將依年齡不同受到不等比率限制。主要分為三級,40歲以下者,比率不低於130%,41歲至70歲者,比率不低於115%,70歲以上,比率不低於101%。

壽險公司主管表示,對於重視保障的保戶,受益最大。但對投資績效較注重的保戶,就會面臨危險保費增高的趨勢。意謂,投資績效需要更高,才可避免被收取危險保費。

舉例來說,30歲的張先生投保一張投資型保單,假設一開始死亡保障是130萬元、帳戶價值110萬元,兩者比率113%符合規定。但若是張先生投資失當,使帳戶價值銳減為80萬元,如此一來收取危險保費的計算基準就是30萬元(110萬元-80萬元)。

或者張先生在今年10月以前購買保單,就不必依循固定比率,將保額與帳戶價值都設定在100萬元,即使因投資失當而被收取危險保費,其計算的基準也會較低。

反之,若張先生投資基金的淨值提高,使帳戶價值成長,張先生也可能面臨無法繼續投資的狀況,必須向保險公司提高保額,才可以繼續投資。

【記者陳宥臻/台北報導】海內外基金投資熱潮延伸至投資型保單。壽險公司主管提醒,帳戶價值若低於保額,保戶需要每月付上一筆「危險保費」,所以定期檢視投資績效,才可避免吃悶虧。

法國巴黎人壽經理焦訓提醒,若不定期檢視投資績效,適時轉移投資標的,萬一投資虧錢,保戶必須被收取「危險保費」。

因為投資型保單是採取分離帳戶,投資的報酬屬於帳戶價值,保額則是身故的理賠金。一般來說,帳戶價值扣除保額的價差,再依每萬元收取不同費率,即是危險保費。

【2007/08/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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