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2007.05.28 
陳駿逸

    投資型保單在台灣問世,是西元二○○一年初的事。首張保單由美商宏利人壽研發,屬一指數連結型保險商品,保費累積的保單價值,將隨設定的投資標的市值變動而變動,採用的計價基礎,與無息美國政府公債、美國S&P500指數基金、美國NASDAQ指數基金連結,換句話說,除原有保險商品的保障,也兼具投資功能。

    而費用名目多也是投資型保單的特點,包括前置費用、保單維持費用、行政費用以及解約費用等。通常,保險公司針對投資型保單收取前置費用,主要用於保戶開戶時的系統處理及核保相關費用,而保單維持費用則是保險公司每月寄發帳單,或通知書等文書費用。

    至於解約費用,目的只是鼓勵保戶能長期持有。保險公司對投資型保單的保戶,大多提供每年約三到四次免費轉換投資標的服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g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